为化解县城学校大校额、大班额,迎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检查,经县委、县政府同意,现公开遴选101名县内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到县城学校。为使县内遴选工作公平、公正、有序地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遴选名额和对象范围
二、遴选及选调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热爱教师职业,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,恪守教师职业道德,品行端正,无违法违纪行为;
2.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;
3.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;
4.必须在岗在编工作满三年(县内
5.需获得以下条件其中一项:
(1)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
(2)自2020年以来的一次年度考核优秀、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表彰;
6.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能参加遴选:
1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4.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;
5.身体存在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疾病;
6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遴选原则与程序
本次遴选工作坚持
(一)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4年7月27日-28日;
2.报名方法:参加遴选的教师需学校推荐,填写《2024年浮梁县遴选教师推荐报名表》(附件2)和《浮梁县遴选教师笔试准考证》(附件4),并按要求粘贴相片统一上交现任教学校审核,学校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统一填报《2024年浮梁县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3),在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交至县教体局组织人事股。
(二)笔试
1.笔试时间:2024年8月6日上午9:00-11:00;
2.笔试地点:新平中学
3.考试内容。采取笔试的方式,笔试科目为
4.考生应考注意事项。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,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擦,不得携带计算器。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、回收;
5.违纪处理规定。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处理;
6.实际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数时,可由遴选考试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,在审批后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立最低分数线。
(三)资格审查
根据笔试成绩,按照拟定遴选岗位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。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,则以教学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入闱体检人员,教龄长者优先;若教龄依然相同,则以乡村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入闱体检人员,乡村工作时间长者优先。
资格审查主要对参加遴选人员的学历、教师资格证、工作经历、业绩、年度考核及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查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、伪造有关证件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,一经查实,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。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。
(四)体检
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闱体检,体检按照江西省教育厅、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印发
非组织原因,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。
(五)考察
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。考察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不合格:
(1)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;
(2)受党纪、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;
(3)曾经被政法机关拘役、治安处罚;
(4)曾经服过刑的(含缓刑);
(5)吸食毒品未彻底戒除的。
因资审、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,原则上依次递补。
(六)公示
根据笔试、资审、体检、考察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日。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,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,不再递补。
(七)办理调动手续
公示期满后,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,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。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取消遴选资格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办理调动手续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。
根据《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》(赣人社字〔2010〕408号)规定,调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,应在现单位核准的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。如现单位相应岗位数没有空缺或未设置相应岗位,可暂时聘用到低一层级岗位中的最高等级岗位,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。该聘期满后,须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,重新竞聘上岗,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。
根据《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〈江西省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(试行)〉的通知》(赣教人字〔2019〕8号)规定,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仅限乡村学校聘任有效。
四、其他事项
参加遴选教师获得省部级(省委或省政府、国家部委)及以上综合荣誉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。
未尽事宜由2024年浮梁县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
1.2024年浮梁县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表
2.2024年浮梁县遴选教师推荐报名表
3.2024年浮梁县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
4.浮梁县遴选教师笔试准考证